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1号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以及上海市《上海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沪规划资源登〔2023〕429号)的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浦东新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浦东新区有17个乡镇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共计53764户。2技术标准及规范(1)《上海市宅基地及其上房屋调查技术规范》(沪登(2020)收第118号)(2)《数字地形测量规范》(DG/TJ08-86)(3)《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5)《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5月5日);(6)《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沪房市场[2022]49号);(7)《上海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沪规划资源登[2023]429号)3服务要求(一)主要工作内容接受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承担浦东新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区级检查工作,按照《上海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所有权总调查技术方案》等要求,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区级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一、户成员、宅基地和房屋调查数据内业检查(1)调查成果的数据质量检查:一是宅基地合法用地范围图形、属性及空间位置检查;二是宅基地及其上房屋图形、属性及空间位置检查;三是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检查;四是对调查数据开展区级检查,检查比例应为100%。(2)对调查成果的调查业务的检查:一是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立基审批材料检查;二是户成员确认相关检查;三是现场指界检查;四是不动产地籍调查表检查;五是人员证明材料检查(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宅基地审批材料、补充调查表确认材料)六是现场举证材料检查(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现场照片检查、房屋面积测算检查)七是其他材料检查(放弃户成员资格承诺书检查、一户一宅承诺书检查、补充调查表检查)(3)配合市级检查:对于市级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配合调查队伍完成核实修改,重新按照检查标准再次核查,提交市级检查。(4)宅基地地籍变更:执行宅基地地籍预变更和正式变更。(5)人员投入:人员投入不得低于12人。二、咨询和跟踪推进检查一是测绘调查服务机构负责收集和整理17个镇的农村宅基地疑难案例资料和工作过程中的难题,同时形成工作问答材料,及时上报市级工作部门;二是测绘调查服务机构负责17个镇的农村宅基地工作进度开展情况;三是人员投入不得低于5人。三、业务培训浦东新区17个乡镇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业务,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分线上培训(34场)和线下培训(34场)两种模式,共计68场业务培训。(二)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为成交供应商在职人员且应是该项目实施服务的实际管理者。应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人员配置及年龄层次应合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3成交后在服务期内,经营团队及项目组人员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4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项目组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若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5为了更好保障区检服务的质量,在户成员、宅基地和房屋调查数据内业检查和咨询、跟踪推进检查的环节中最低要求有17人。(三)服务时间要求自2025年03月至2025年12月完成当年度浦东新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区级检查工作。(四)报价要求1报价依据:本采购文件所需要的人员数量要求与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管理要求、服务等级、质量标准与考核要求等及行业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收费标准。2报价要求:21为准确响应报价,各供应商应结合采购需求,详细了解项目实地实际情况、目标要求及与所需进行管理的建筑与结构情况及设施、设备数量、种类、现状等各因素。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所需服务在服务期限内各项工作所必须发生的各类费用及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后进行报价。22本采购文件明确的成交服务方式及其他采购人认为应考虑的各类影响报价因素也请在报价中统一考虑,并结合项目保障情况报出本单位能够承受的报价。2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响应报价应当是指采购文件中全部服务内容的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的支出,材料及设施设备,办公费用,所有国定节假日加班费用,公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费用,企业利润,税金,行政办公管理用房和场地租赁或使用费用,缴纳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各类安全文明服务措施费及其他任何有关的费用,包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费用。响应报价必须是唯一的。24除非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与服务范围内提供项目服务的(合同)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结算总价不超中标价。25供应商报价中相应的各类安全文明服务措施费,人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社会管理等各类费用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计费,并包括在总价中。26供应商的分项报价表需列明业务培训、咨询和跟踪推进检查的价格、户成员、宅基地和房屋调查数据内业检查的价格。3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工作及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五)其他相关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服务。2采购人按照合同进行履约考核,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确认的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提供服务,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其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若发现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所承诺内容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无条件换人、罚款,直至终止合同,并提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按照服务方案承诺的技术团队人员组成开展工作,保持项目组人员稳定,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业务要求做出合理优化调整,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若更换服务团队及项目组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服务团队及项目组人员,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的成交资格,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4调查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成果和过程性数据,包括采购人提供的各类业务数据,所有权都属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做商业用途,并做好相应保密工作。5付款方式51业务培训、咨询和跟踪推进检查: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付款50%,项目完成后,付款50%。52户成员、宅基地和房屋调查数据内业检查: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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